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
所在栏目:通知公告 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3-03-23浏览次数:870

bat365中文官方网站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【2023】3号)、《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复试原则

(一)坚持“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”的原则。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查,有所侧重,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,突出对专业知识、科研能力、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。

(二)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阳光招生的原则。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规范、操作公开、监督机制健全,要提高服务意识,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、复试小组、复试工作巡查小组。

(一)招生工作指导小组

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设在学院研究生科),联系电话0851-88250818

(二)复试小组

(三)复试工作巡查小组

三、工作职责

(一)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职责

1、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,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、调剂工作细则,按照“三随机”原则组织开展复试工作。

2、执行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。

3、确定本单位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。

4、按照国家保密要求,组织命制、保管本单位复试试题。

5、按照相关要求遴选责任心强、作风正派、学术水平高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,并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业务培训。

6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,确保复试工作有序、规范、高效。

(二)招生复试小组职责:

1、负责具体实施对复试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。

2、接受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业务培训。

3、复试小组成员须在复试现场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,任何人不得改动。

4、对评分结果和考生作答情况保密。

5、对复试成绩进行汇总并提出2023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。

(三)复试工作巡查小组职责:

1、检查复试前的准备、复试过程的组织实施、复试后资料归档等是否严格规范。

2、负责对考生的终评成绩进行复核。

3、负责监督复试考场全程录音录像。

4、及时纠正复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接受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,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。

四、复试前准备

(一)遴选、培训工作人员

选派经验丰富、业务水平高、严守工作纪律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。3月26日上午9:00-9:30,学院将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、业务、纪律等方面的培训,强化保密意识、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,使其明确工作纪律、工作程序、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。

(二)保障复试场所符合防疫要求

对复试场所进行彻底清洁、消毒通风处理,并做好洗手液、消毒剂、口罩、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充分储备,保障复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。

(三)保障复试试题安全

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,防止试题外泄,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要求对试题进行密封、运送、保管。

(四)确保考生应考尽考

五、复试工作

(一)复试形式

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综合复试。

(二)招生计划、复试比例

2023年,我院工商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数为8人,上国家线人数为8人,所有上线考生进入复试。

(三)复试内容与流程

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、综合面试两个部分,具体步骤:

1、考生自我简介(2分钟):主要介绍受教育背景、学习科研情况、个人特长等。

2、英语测试(3分钟):以口试方式进行,重点考察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,以百分制计分。

3、抽题作答(15分钟):考生在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号,每个题号有三道题,考生选择两道题回答,以百分制计分。

(四)复试成绩计算方法

1、复试成绩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。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(不含60分)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
2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分别为50%和50%。

3、复试成绩=英语口语面试成绩×10% +综合面试成绩×90%。

4、录取总成绩=折算为百分制的初试成绩×50%+复试成绩×50%。

(五)复试时间、地点

3月26日9:30-12:10,贵州大学西校区雅正楼309室

六、资格审查

(一)请参加复试的考生3月25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发至邮箱:mailto:yhlong2@gzu.edu.cn,学院将对考生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档进行审查,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。

(二)资格审查材料包括:

1、初试准考证;

2、居民身份证正反面;

3、本人签名的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;

4、学籍学历证明。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》或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》(在境外、国外取得学位的,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);

5.政审证明。

(三)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、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。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,不得参加复试,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。

七、体检

2023年3月24-25日上午8:00,地点:贵州大学北校区校医院

八、录取原则

1、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录取。若考生总成绩相同,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;若初试总分再相同,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。

2、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
3、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
4、政审(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)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
5、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
6、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
九、公示

学院官方网站将在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示复试结果。

十、违规处理

考生应诚信复试,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。入学后3个月内,学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十一、考生注意事项及申诉渠道

(一)考生须提前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及考试注意事项,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及细则充分知晓了解。

(二)复试费100元/人。采取现场复试的考生在学校的自助缴费机上进行缴费(必须携带身份证+银行卡)。

(三)申诉渠道

考生若对面试结果有疑问,可拔打学院公布的投诉电话,进行申诉。

监督举报电话:0851-88165288

监督举报邮箱:310935763@qq.co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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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3日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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